词语 |
记丑言辩 |
记丑言辩的意思,词语解释 |
1.谓所记怪异﹐所言辩给。 |
汉字 |
记 |
记的拼音 |
jì |
记的解释 |
记
(形声。从言,己声。本义记住)
同本义
记,疏也。--《说文》
记,识也。--《广雅》
记有成。--《礼记·内则》
记间之学。--《礼记·学记》
凡所经履,莫不暗记。--《后汉书·应奉传》
常记溪亭日暮。--宋·李清照《如梦令》
吾记天圣中。--宋·司马光《训俭示康》
望中犹记。--宋·辛弃疾《永遇乐·京口北固亭怀古》
又如记混了;记错了;切记;牢记;铭记;记不清;记省(回忆,记忆);记心(记在心上,常用于叮嘱);记念(挂心;惦念);记忆(记在心里)
记载,记录
记,书也。
记jì
⒈思念,把所见、所闻等事物保持在脑子里,跟"忘"相对惦~。牢~。~性强。~得住。
⒉用文字写下来~账。登~册。~录(也作"纪录")。~要(也作"纪要")。
⒊描写事物的书、文章或文体~载。~述。笔~。杂~。旅游~。大事~。《岳阳楼~》。
⒋印章图~。戳~。
⒌标志~号。暗~。
⒍量词他挨了两~耳光。
⒎ |
汉字 |
丑 |
丑的拼音 |
chǒu |
丑的解释 |
丑
(形声。从鬼,酉声。古人以为鬼的面貌最丑,故从鬼。本义貌丑。按在古代,醜”和丑”是两个字,意义各不相同,除作地支和时辰用丑”以外,都不能写作丑”。现在
醜”字简化为丑”)
可恶
醜,可恶也。--《说文》
耗土之人醜。--《大戴礼记·易本命》
姱而不醜兮。--《楚辞·橘颂》
亦孔之醜。--《诗·小雅·十月之交》。传恶也。”
又如丑名(恶名);丑言(恶劣的话);丑攀谈(说粗俗话);丑徒(恶徒);丑语(恶劣的话。也作丑话)
污秽
行莫醜于辱先生。--司马迁《报任少卿书》。注秽也。”
丑 chǒu
①丑陋;难看。
②令人厌恶或瞧不起的~态百出、丢~。
③戏曲角色。扮演滑稽人物,鼻梁上抹白粉,有文丑、武丑的区别。又叫小花脸或三花脸。
④地支的第二位。
⑤姓。
【丑剧】指丑恶的富有戏剧性的事件。
【丑类】指恶人,坏人。
【丑时】旧式计时法指夜里1点到3点的时间。
丑chǒu
⒈地支的第二位,也用作次序第二。
⒉
⒊戏曲、杂技里的一种角色~角。
⒋相貌难看,跟"美"相对~陋。〈喻〉可耻的、可厌恶的或不光荣的~事。现~。家~外扬。~态百出。 |
汉字 |
言 |
言的拼音 |
yán |
言的解释 |
言
(指事。甲骨文字形,下面是舌”字,下面一横表示言从舌出。言”是张口伸舌讲话的象形。从言”的字与说话或道德有关。本义说,说话)
同本义
直言曰言,论难曰语。--《说文》
志以发言。--《左传·襄公二十七年》
志以定言。--《左传·昭公九年》
国人莫敢言,道路以目。--《国语·周语上》
言,心声也。--《法言·问神》
言,口之利也。--《墨子经》
言者所以在意。--《庄子·外物》
具言所闻。--晋·陶渊明《桃花源记》
趋机而言。--《后汉书·列女传》
言讫不见。--明·魏禧《大铁椎
言yán
⒈话语~。诺~。有~在先。~而有信。
⒉讲,说~语。~行一致。身教重于~教。
⒊汉语中的一个字,也指一句话五~绝句。七~乐府。一~为定。
⒋文言中的动词词头(无义)驾~出游(驾驾车)。
言yàn 1.诉讼。 2.通"唁"。慰问。
言yín 1.参见"言言"。 |
汉字 |
辩 |
辩的拼音 |
biàn |
辩的解释 |
辩
(形声。从言,辡(榓溃?? )声。本义辩论,申辩)
同本义
辩,治也。--《说文》
辩其狱讼。--《周礼·乡士》
分争辩讼。--《礼记·曲礼》
辩者言之信。--《韩非子·八经》
勿辩乃司。--《书·酒诰》
孔子东游,见两小儿辩斗。--《列子·汤问》
狼亦巧辩不已以求胜。--明·马中锡《中山狼传》
又如辩证;辩日(古代传说辩论太阳离地球远近的故事)
分别,辨别。通辨”
辩其功苦。--《国语·齐语》
若白墨之于目辩。--《淮南子·滫务》
目能辩色,耳能辩声。--东汉·仲长统《昌
辩 biàn辩解;争论争~。
【辩白】说明事实或理由,用来消除误会或受到的指责。又作辨白。
【辩驳】提出理由或根据来驳斥和否定对方的意见无可~。
【辩才】辩论的才干。
【辩护】在刑事诉讼中,被告人及其辩护人,针对控告所进行的申辩话动。
【辩护人】在刑事案件中,受被告人委托或由法院指定,在法庭上为被告申辩的人。他能向法院提供证明被告人无罪、罪轻的材料和提出减轻、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意见。我
国刑事诉讼法规定,能充当辩护人的有律师、人民团体或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,或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公民、被告人的近亲属或监护人。
【辩论】双方用一定的理由来说明自己的见解,否认或修正对方的意见,以便最后得到正确的认识或共同的意见~会。
【辩难】辩驳或用难以回答的问题质问对方互相~。
【辩诬】对错误的指责进行辩解。
【辩正】辩明是非,纠正错误。又作辨证。
【辩证】
①分析考证。又作辨证。
②合乎辩证法的~的统一。
【辩证法】
①关于事物矛盾的运动、发展和变化的一般规律的哲学学说。它是和形而上学相对立的世界观和方法论。认为事物处在不断运动、变化和发展之中,是由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斗争
所引起的。
②特指唯物辩证法。
【辩证唯物主义】马克思、恩格斯所创立的关于自然、社会和思维发展一般规律的科学。辩证唯物主义是唯物主义哲学发展的最高形态。它认为世界的本质是物质的,物质按照
本身固有的对立统一规律运动、发展,存在决定意识,意识反作用于存在。辩证唯物主义是无产阶级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强有力武器。
辩pián 1.参见"辩佞"﹑"辩辩"。
辩biǎn 1.减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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